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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相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8-31点击数:
2018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《公司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,并结合本学期的具体情况,现将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 1、 所有预计于2018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办理提前、延长等学籍异动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(学院20日),之后,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的学籍异动手续。 2、 申请学籍异动者,须登陆公司“校内门户”,点击“员工业务”,选择 “新增异动申请”并选择异动类型,填写相关信息,提交申请后打印审批表,并按表格上的程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。 3、 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: (1) 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、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,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,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。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,一般不予批准延期。 (2) 延长期间需缴纳学费,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。 (3) 2009级(含)以后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,还应参照《公司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》等奖助办相关文件。 (4) 住房等其它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。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7年8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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